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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後「自殺防治通報單」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9月22日衛部心字第1151762641號函及南投縣政府衛生局115年9月7日投衛局心字第1150030892號函辦理。
二、 鑒於亞硝酸鈉(亞硝酸鹽)為國際間近年新興自殺工具,為掌握我國現況,並瞭解是類自殺通報個案之亞硝酸鈉(亞硝酸鹽)取得方式,以為自殺防治政策規劃參考,爰於旨揭通報單「19.自殺方式」增加相關資料之蒐集。
三、 旨揭表單衛生福利部定於115年9月7日(星期一)起於自殺防治通報系統更版上線,請貴單位轉知所轄,並請提高對於高亞硝酸鈉(亞硝酸鹽)之警覺及辨識。
四、 倘知悉有自殺情事發生,請依自殺防治法於知悉後二十四小時內至自殺防治通報系統進行通報(網址:https://sps.mohw.gov.tw/Account/IndexIn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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