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2-113年客語認證績優獎勵實施計畫」

一、 依據本縣「112-113年客語認證績優獎勵實施計畫」 (以下簡稱獎勵計畫)辦理(如附件)。
二、 客家委員會「113年度第2次客語能力中級曁中高級認 113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合格證書將於114年2月14日起寄發。
三、 各學校應採用團體申請方式,自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 試寄發合格證書日起30日內,檢附相關資料,向本縣客家發 展所提出申請,經客家發展所審核無誤後核撥經費予學校轉 匯各申請人。
四、 為達客語認證績優獎勵目的,請依限於114年3月14日前提出申請,俾利後續撥款作業,逾期不予受理。
五、 相關疑問請洽本縣客家發展所林先生(049-2231191分機710)。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