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一案
有關立法院咨請總統公布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一案,業奉總統113年8月7日華總一義字第11300069571號令公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3年8月13日府社工字第1130199068號函辦理。
二、 旨揭條例除第3條、第8條、第8條之1及第47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其餘條文自公布日施行,並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算第3日起發生效力。
三、 檢附上開函影本、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總統公布版)各1份供參。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3年8月13日府社工字第1130199068號函辦理。
二、 旨揭條例除第3條、第8條、第8條之1及第47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其餘條文自公布日施行,並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算第3日起發生效力。
三、 檢附上開函影本、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總統公布版)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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