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各教育階段學生輔導需求得以銜接,請落實執行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
說明:
一、依據「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辦理。
二、依據本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略以,原就讀學校應就前項名
冊中之高關懷學生,於其畢業1個月前,召開評估會議,評
估應否列為轉銜學生;但學生未畢業而因其他原因提前離
校或未按時註冊者,應於離校或開學後1個月內為之,爰請
依前開規定時程辦理「評估會議」,如有轉銜學生應登入
教育部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通報系統(以下稱通報系統)追
蹤管制。
三、復依本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略以,現就讀學校於學生入學
後,應於入學日起1個月內,逕至通報系統查詢入學學生是
否為轉銜學生,爰請依前開規定時程於學生入學日起1個月
內,登入通報系統查詢是否有轉銜學生。
四、另針對追蹤期間屆滿6個月仍未就學之個案,應進行結案評
估,請確實依期程辦理結案作業。
五、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通報系統及操作說明請連結:
https://transfer.edu.tw/,通報相關事宜可連絡本縣學
生輔導諮商中心(電話:049-2220870)洽詢。
六、檢附通報流程等資料如附件。
一、依據「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辦理。
二、依據本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略以,原就讀學校應就前項名
冊中之高關懷學生,於其畢業1個月前,召開評估會議,評
估應否列為轉銜學生;但學生未畢業而因其他原因提前離
校或未按時註冊者,應於離校或開學後1個月內為之,爰請
依前開規定時程辦理「評估會議」,如有轉銜學生應登入
教育部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通報系統(以下稱通報系統)追
蹤管制。
三、復依本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略以,現就讀學校於學生入學
後,應於入學日起1個月內,逕至通報系統查詢入學學生是
否為轉銜學生,爰請依前開規定時程於學生入學日起1個月
內,登入通報系統查詢是否有轉銜學生。
四、另針對追蹤期間屆滿6個月仍未就學之個案,應進行結案評
估,請確實依期程辦理結案作業。
五、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通報系統及操作說明請連結:
https://transfer.edu.tw/,通報相關事宜可連絡本縣學
生輔導諮商中心(電話:049-2220870)洽詢。
六、檢附通報流程等資料如附件。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