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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法務部所送精神疾病受刑人或受監護處分人加強社區轉銜機制參考指引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2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67272號函辦理。
二、 旨揭參考指引係提供各檢察及矯正機關辦理轉銜會議參酌使用,請貴校依指引適時派員參加轉銜會議,說明可提供之服務及協助,以利其轉銜及復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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