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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業配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正式更名為「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4月15日臺教體署全(二)字第1110011530A號函辦理。
二、 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前身為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茲遵循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避免歧視用語,爰於111年3月完備組織名稱變更事宜。另為攜手創造《愛運動動無礙》社會支持環境,謹提供身心障礙運動報導及倡議作業參考資訊如下連結,請協助宣傳:https://www.sportsv.net/articles/9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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