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提供身心障礙者及陪伴者公民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優待計畫
身心障礙者進入收費之公營或公設民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憑身心障礙證明應予免費;其為民營者,應予半價優待。身心障礙者經需求評估結果,認需人陪伴者,其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得享有前項之優待措施。
實施對象:
一、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二、 必要陪伴者:與身心障礙者同時進入該場所,且身心障礙證明上有陪同者註記,以一人為限。
實施對象:
一、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二、 必要陪伴者:與身心障礙者同時進入該場所,且身心障礙證明上有陪同者註記,以一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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