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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11月6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60152222B號令修正發布

主旨:「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11月6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60152222B號令修正發布,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11月6日臺教人(二)字第1060152222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林昌明先生(電話:02-7736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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