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辦理「106年宣導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兒童繪畫比賽」活動
一、旨揭活動參加對象分高、中、低年級組,並自即日起至106年10月13日(星期五)停止收件。
二、縣府將於106年11月13日前公佈初選入選作品5件並函送內政部(消防署)進行第二階段評選,複評得獎名單將由內政部通知受邀參加頒獎典禮。為鼓勵學童踴躍報名參賽,初評入選學童本府將先行贈送宣導品乙份。
四、副本抄送教育處:鼓勵學童參賽,參賽學童如榮獲佳作以上成績者,指導老師請給予適當行政獎勵以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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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縣府將於106年11月13日前公佈初選入選作品5件並函送內政部(消防署)進行第二階段評選,複評得獎名單將由內政部通知受邀參加頒獎典禮。為鼓勵學童踴躍報名參賽,初評入選學童本府將先行贈送宣導品乙份。
四、副本抄送教育處:鼓勵學童參賽,參賽學童如榮獲佳作以上成績者,指導老師請給予適當行政獎勵以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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