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5月11日召開之「國民教育階段學校教師設計家庭作業原則諮詢會議」紀錄1份

為協助學生提升學習成就,並提供家庭作業設計原則以供學校教師執行參考,本署業於105年研議修正教師設計家庭作業之原則,並經105年度第2次全國教育局(處)學管科(課、股)長會議決議,邀請各縣市推派代表進行討論,俾能切合教學現場所需。
參、提案討論
提案:有關學校教師設計家庭作業原則、家庭作業分級化及執行回饋機制等事宜,草擬如說明,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 家庭作業設計原則如下:
(一)家庭作業應由教師依據教學目標而訂定:交由學生於課後非教學時間完成之學習任務或活動,包含教師透過家庭聯絡簿之指派、各學習領域之學習單、口語叮嚀或是寒暑假作業等,皆由教師依據課程目標、教學進度及學生學習情形予以規劃,為學校學習內容之延續。
(二)鼓勵學校建立同儕輔導機制:依據學生社會需求,多鼓勵學生間組成小團體之同儕輔導機制,於課間或課後共同討論課程學習內容或家庭作業,以提供適時協助。
(三)推動家庭作業分級化及多元化策略:教師在安排家庭作業之數量及難易度時,宜評估學生學習特質、學習狀況及生心理特質等因素設計個別性或不同層級之家庭作業;或者,亦規劃多元化家庭作業,以遊戲或有趣活動做為作業設計,使學習內容與日常生活具連結性,減低重複性書寫作業之指派,提高學生自我完成家庭作業之動機。
(四)建立親師生溝通管道:學校可多舉辦座談會或透過班親會增進家長指導家庭作業完成之相關策略;或於課堂中教導學生學習基本策略,例如確定家庭作業欲完成時間規劃、有足夠資料的學習空間、避免電視或其他容易分心之干擾源、學習閱讀理解策略等。亦或在家庭聯絡簿中,提供機會讓學生或家長書寫當日完成或協助完成家庭作業之感受,俾使教師了解學生與家長想法,進一步可提供諮詢。
(五)配合學生學習差異,朝多元且具學習意義方式進行:培養學生思考及活用知識的能力,不宜僅重複抄寫及過度練習,且作業份量應以學生能從容完成為原則。對於偏鄉或家庭資源不足地區,宜鼓勵教師指導學生在課堂中完成全部作業練習。
二、有關學校教師是否落實依據家庭作業設計原則執行,對執行情形之具體回饋機制為何。
三、檢附教師設計家庭作業原則如附件1、2。
決 議:
一、修正重點:
(一) 作業不限於在家或需家長協助完成,爰家庭作業名稱統一修正為「學習」作業。
(二) 教師交由學生完成之學習任務不限於課後,應包含課前、課間及課後作業,以提高動機、促進效能(順序調整,先提高動機才促進效能)。
(三) 考量學習作業為學校教師專業自主,並避免造成教師壓力,以「教學回饋與省思」之用語取代「回饋機制」;以「檢核輔導」之用語取代「查核機制」。
二、參考原則如下,各校得據以檢核執行情形:
(一) 學習作業應依教師專業進行規劃,係由教師交由學生完成之學習任務或活動,包含透過學習聯絡簿之指派、各學習領域之學習單、口語交付等,皆由教師依據課程目標、教學進度及學生學習情形予以規劃。
(二) 學習作業為學生學習內容之預備與延續,以提高學習動機、促進學習效能為目的。
(三) 對於學生完成學習作業之設計與規劃,教師宜視需要指導學生相關之學習基本策略,例如:完成作業之時間規劃、完成作業之資源及完成品質之要求等。
(四) 依據學生社會需求,鼓勵學生間組成同儕共學機制,於課前、課間或課後共同討論課程學習內容或學習作業,以提供適時協助。
(五) 教師在安排學習作業之數量及難易度時,宜評估學生學習特質、學習狀況、心理特質及家庭資源等因素,設計個別性或適性化之學習作業。
(六) 鼓勵規劃多元方式之學習作業,使學習內容與日常生活具連結性,減低重複性書寫作業之指派,並應注意考量城鄉差距,以提高學生自我完成學習作業之動機。
(七) 學習作業以學生能獨立完成為原則,若需家長協助完成者,以促進親子關係為主要目的。學校可多舉辦座談會或透過班親會增進家長指導學習作業完成之相關策略。
(八) 教師應於學生完成學習作業後,就學生作業完成品質、產出成果、學習成效等進行檢核,落實多元評量。
(九) 教師透過學生完成度評估學習作業之難易及學生學習情形、並了解學生家庭生活狀況及親子互動關係,作為班級經營及教學調整之參考。